(Hamáčková研究员的开场白)
(会后大合照)
2026年05月13日,在国立政治大学科技管理与智慧财产研究所、法学院财经法学中心及台湾研究中心合办的活动中,我们有幸邀请到捷克查理大学资深研究员Magdalena Hamáčková替我们说明欧盟与捷克如何透过竞争法打击漂绿行为。与会来宾有本所的宋皇志教授、许牧彦教授、柯玉佳教授、庄弘钰所长与政大法学院的王立达教授。
Hamáčková研究员首先说明漂绿行为常见的形式为各个厂商的「环境宣言」,于2020年11月欧盟执委会的报告中,有42%的口号被认为有误导的嫌疑。这些嫌疑可以被归类为「七宗罪」,分别为「缺乏证据」、「毫无关联」、「隐藏代价」、「两害相权取其轻」、「含糊不清」、「欺骗」以及「伪造标章」。对此,欧盟以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对抗之,而外国企业即便在欧盟市场内没有实体呈现,只要他们主动瞄准欧洲市场则仍受规范,这点是台湾企业须留意的。
在竞争法的范畴下,由于欧盟整体尚无完整性的协同规定,此类受管制的B2B不正竞争诉讼仍有赖各国司法机关处理,讲者并举大众汽车「干净柴油」和Lidl ”Stickeez”的塑胶微粒案为例说明。消费者保护法领域的不正商业行为所管制的则是B2C之间的关系,意欲保护消费者和购买行为的决定过程,并举一2024年的判决说明「模糊性条款」究竟为何。于该案中,法院表示 ”climate neutral”可能有双重意义,其一为制造过程中不产生温室气体,另一为透过其他方法补偿所产生之排放,这点便会造成消费者在理解上的不确定性。最后,讲者在统整两种法规的异同,并简述2023年3月欧盟执委会提出之「Green Claims Directive」后,演讲的前半部分便落下帷幕。
介绍完漂绿的前世今生,在场的来宾便向Hamáčková研究员与Klára Hurychová 教授提问,问题包含科智所博士班学长对于另以竞争法规范此态样商业行为之合法性,以及教授们对于公司经营管理阶层忠实义务转变之疑问。两位捷克学者也在充分回答后反过来向来宾询问我国相关的法规和实务,而本次的演讲便在热络的讨论中结束。
非常感谢宋老师的安排,让我们得以细看愈发重要的永续议题,并近距离观察走在最前沿的欧盟法制。本日讲座的完结标志着系列讲座的圆满完成,也正如同宋老师所言,相信这次良好的合作经验会是未来持续合作的开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