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活動】歐洲近期智慧財產案例與實務

  • 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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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級智財組洪慧慈撰稿】

在高科技與人工智慧快速發展下,如何透過智慧財產權建立完善的創新保護機制,已然成為目前的首要課題。2026327日,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科智所)於政大公企中心舉辦了【歐洲近期智慧財產案例與實務】,特別邀請歐洲智財專家分享最新的法律發展與實務趨勢。此論壇同時是科智所和德國Boehmert & BoehmertB&B)專利事務所接續計劃中的系列活動之一,藉由指派科智所學生前往德國實習,並邀請實務工作者來台演講,相信這次的合作能為同學帶來講者豐富的經驗和歐盟法下最新的實務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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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B事務所隨行律師、合夥人、Dr. Camesasca與科智所莊所長合照
(順序自左而右)

本次以全英文進行論壇,內容聚焦於AI時代下的智慧財產保護與技術授權議題。由臺灣大學人工智慧研究中心、政治大學科技管理與智慧財產研究所主辦,並由Boehmert & Boehmert、磐安智慧財產教育基金會、陽明交通大學科技管理研究所協辦。特別邀請了Boehmert & Boehmert合夥人Prof. Dr. Heinz Goddar以及歐洲資深競爭法專家Dr. Peter Camesasca一同探討標準必要專利、技術授權與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等重要議題。論壇上半場討論了AI 技術發展與歐洲近期的IP重要案件;下半場則分享了標準必要專利(SEP)、FRAND(公平、合理、無差別待遇)最新判例與全球爭端解決趨勢,針對研究科技產業相關領域的機構、企業等提供了相當重要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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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講者與聽眾合照
講座伊始,Dr. Goddar 先梳理了專利制度的歷史脈絡,從威尼斯保護發明的體制談起,延伸至現今全球不同法制下的施行現況,並藉由印度製藥公司的實務案例,精闢地解析了專利權與營業秘密之間錯綜複雜的關聯性。在該案例中,一間印度製藥公司為在世界各地供應平價疫苗,欲向美國與德國公司取得授權,卻面臨專利權人以「諸多關鍵 Know-how 屬營業秘密且非授權標的」為由,主張即便取得授權亦無法製造。對此,Dr. Goddar 表達對印度法院見解的認同,認為若專利未能揭露足夠的「據以實施要件(Enablement)」,導致他人即便取得授權也無法實施技術,則該專利應視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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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Dr. Goddar呼籲公司應建立內部之營業秘密資料庫
進一步地,他援引《布達佩斯條約》中關於特定微生物寄存之規定,提倡建立營業秘密資料庫(Repository)的概念,並建議將該資料庫內容作為證明「先使用權」的反證,藉此強化企業建立之動機。講座最後,Dr. Goddar 亦簡述了 1942 年德國之發明政策如何演變為現行《德國職務發明法》,並剖析其對周邊國家產生的法治外溢效應。

接續的是Dr. Camesasca以「編解碼之爭」為題的演說,近期Nokia v. ASUS/Acer之爭訟案件引發重大關注,針對Nokia視訊專利侵權,德國慕尼黑法院發出禁制令禁止ASUS以及Acer在德國銷售侵權產品,認其侵犯Nokia持有的標準必要專利,判定ASUS以及Acer並非 FRAND 原則下的「有意願授權人」,認為其不願接受合理的授權條件。論壇上半場,Dr. Camesasca特別分析了此案件,解釋案中SEP的爭議所在,並進一步探討本案中Nokia是否有涉及不實施專利實體(Non-Practicing Entity, NPE)的疑慮。此案嗣後將如何發展,仍待靜觀其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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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r. Camesasca分析Nokia v ASUS/A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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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聽眾聽講之景
下半場論壇一開始,Dr. Peter Camesasca介紹了近來與標準必要專利(SEP)相關之其他判例,並詳細解釋了SEP運作的進程。在歐洲,對於SEPFRAND原則(公平、合理、無差別待遇)的判定究應採取薄弱的監管或是高度司法介入,因應各管轄區有所不同。例如英國法院近期增加了對於全球相關授權的許可,然而德國對於華為(Huawei)以及中興通訊(ZTE)的態度,又反映出其當前仍是偏向禁制令的頒布。不過無論如何,目前歐洲統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參考過去案例判定FRAND原則,皆已顯示出該原則並非立法設計,更多的是由訴訟進程而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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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Dr. Camesasca說明Huawei v. ZTE2015)案所確立的FRAND原則

Dr. Camesasca分享之SEP以及專利相關訴訟案件,在在顯示出智慧財產訴訟的冗長與複雜性。因此論壇最後,Dr. Goddar特別介紹了替代性爭端解決機制(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如UPC架構下的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Patent Mediation and Arbitration Centre, PMAC)等,說明如何藉該機制更有效的處理跨國糾紛,特別是技術授權上的爭議。基於ADR可以透過調解或是仲裁程序,不經訴訟繁瑣的流程下就得以快速解決爭議,且不受跨國訴訟上的不便,近來已為爭端解決的一大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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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Dr. GoddarDr. Camesasca的內容發表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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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Dr. Goddar解說UPC架構下的專利調解與仲裁中心(PMAC
與談最後,政治大學科智所鄭菀瓊副教授總結了本次演講內容,並表示這次的論壇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無非是一大福音。兩位來自歐洲的重量級講者精采的分享,不論是AI發展,還是爭端解決機制、標準必要專利等,皆有助於我國科技產業相關人士、研究機構日後的產業調整與發展。特別是近來龍頭企業ASUSACERNokia之間的專利爭議,我國身為高科技小島,本案更啟發了應提高對於SEP以及FRAND原則注意的高度警示,避免我國企業將來衍生更多智慧財產權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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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政治大學科智所鄭菀瓊副教授向二位講者及在場聽眾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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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科智所的教授們與Dr. Goddar進行會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