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演講】娛樂產業的智慧財產與授權

【114級智財組陳芳琦撰稿】

於2026年5月11日智慧財產管理課堂中,由莊弘鈺老師邀請本所智財組95級校友、經兆國際法律事務所黃上上律師返校分享,以「娛樂產業中的智慧財產與授權」為題,帶領同學從實務角度切入,深入探討娛樂產業中的智慧財產布局、授權模式與法律風險管理。課程內容結合理論與案例分析,不僅涵蓋影視、音樂及品牌授權等議題,亦延伸至AI生成內容對智慧財產法制所帶來的挑戰,讓同學對娛樂產業的法律實務有更全面的理解。
 

黃律師表示,隨著娛樂產業與科技、內容創作及品牌經營日益緊密,許多同學無論在工作或個人興趣上皆與娛樂產業有所連結,因此特別安排相關主題課程,希望透過業界實務經驗,帶領學生理解智慧財產在娛樂產業中的重要性。黃律師除曾擔任企業法務長及創投法律顧問,也長期參與娛樂產業案件,兼具科技產業與娛樂產業經驗,被視為跨領域法律人才的代表。
 

首先,黃律師分享自身從法律系、科智所,到科技業、娛樂公司及創立律師事務所的職涯歷程,說明不同產業對智慧財產的重視面向存在顯著差異。他指出,科技業著重專利與營業秘密,娛樂產業則高度聚焦著作權、商標與授權管理;而從科技業跨足娛樂產業的過程,也讓他深刻感受到法務角色定位的轉變。黃律師提到,企業內部法務多屬非訟性質,工作節奏往往依據公司營運需求與經營決策推進;相較之下,訴訟案件則高度受到法院程序與警調機關節奏影響,常以一個月為週期推進,兩者在思維模式與工作方法上截然不同。談及企業法務如何在法律風險與商業需求間取得平衡時,他分享「沒有永遠的平衡,只有動態的平衡」的實務觀察,也跳脫過往對「Work-Life Balance, WLB」的既定想像。
 

在案例分析部分,黃律師引用近期國際新聞,包括英國歌手控告三星未經授權使用肖像、台灣音樂人與漫畫家間的著作權爭議,以及AI生成內容所衍生的智慧財產問題,帶領同學從實務角度理解授權與侵權的界線。其中針對跨境的智慧財產授權議題,黃律師指出,智慧財產權具有高度屬地性,不同國家的授權範圍、契約安排與執法環境差異甚大,因此跨境授權除了法律條款外,更需綜合考量市場策略與商業風險。他也進一步補充,在娛樂產業中,公平交易法議題常與授權問題交錯出現,例如好萊塢大型片商過去常傾向直接買斷改編權,而非單純採取授權模式,以避免後續其他片商參與合作、分散利益,甚至產生市場競爭上的疑慮。
 

來到課程尾聲,黃律師進一步談及AI技術對娛樂產業與智慧財產法所帶來的衝擊。他指出,目前AI雖未全面改變既有法律架構,但已大幅提高授權與權利歸屬的複雜度,尤其在生成式AI創作、平台條款及內容來源管理上,更需謹慎檢視與判斷。他提醒同學,未來無論進入科技業、娛樂產業或其他創意領域,跨域整合能力與法律風險意識都將成為至關重要的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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