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討】Latest Trend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Japan & Europe ,日本與歐洲智慧財產發展最新趨勢

  • 2025-11-26
  • 黃鈺婷
【114級科管組林子芃撰稿】
2025116日在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六樓原大人文廳舉辦「日本與歐洲智慧財產發展最新趨勢」專題研討會,邀請日本東京大學知的產權研究所先腦科技研究中心的玉井克哉教授以及德國布萊梅大學智慧財產法的Heinz Goddar榮譽教授。邀請兩位教授共同探討人工智慧對專利制度的衝擊,以及商業機密在創新保護中所扮演的新角色 。

本次研討會的主題聚焦於AI技術如何挑戰傳統專利法的邊界,以及歐日兩地的應對策略。玉井教授首先深入剖析了日本特許廳 (JPO) 與法院如何應對三大關鍵挑戰:AI是否可作為發明人、AI相關發明的可專利性,以及AI生成內容是否能構成「先前技術」。玉井教授以「基於 AI的創新與專利保護」為題分享日本的最新發展。針對全球矚目的DABUS案(AI作為發明人),JPO已明確拒絕此類申請,要求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日本法院後續亦維持此見解,認為日本《專利法》在立法時即假定發明由自然人完成,是否改變此原則,應由國會進行立法與政策辯論,而非由法院解釋現行法來決定。其次,關於 AI 發明的可專利性,玉井教授區分了兩種情況,第一,「AI 輔助發明」。人類使用 AI 作為工具,只要有人類參與,授予專利符合「鼓勵發明」的立法目的。第二,「AI 自主發明」。JPO 認為,由於AI缺乏發明動機,授予專利無法「直接」鼓勵 AI,是否能間接激勵 AI 開發者,仍需進一步政策考量。最後,針對 AI 大量生成(包含錯誤資訊)的內容,玉井教授指出日本的關鍵判準是「可再現性」(Reproducibility)。《審查指南》規定,如果一個普通技術人員(POSITA)無法根據該揭露內容重現實施,它就不能作為有效的「先前技術」引證案。

下半場由Heinz Goddar教授闡述當前專利制度的困境。Goddar教授表示,專利與商業機密的邏輯相反。然而,在AI和生物技術等領域,許多專利的「可實施性」依賴於「專有訓練資料」,或者專利核准後的「基於經驗的專有技術」。當這些關鍵知識被當作商業機密而未揭露時,專利授權與技術轉移便會受阻。為了解決此問題,Goddar 教授提議建立一個基於區塊鏈的「信託存儲庫」。此系統的功能包括以下幾點,第一,作為具時間戳記的「在先使用權」證明;第二,在機密外洩時,能作為「緊急專利申請」的備份;第三,透過「智慧合約」實現自動化且安全的商業機密授權。Goddar教授指出,此概念可類比於 1977 年《布達佩斯條約》的微生物寄存機制,而 2024年5月通過的《歐盟 AI 法案》中要求建立的「雙重存取資料庫」,正可作為建構此 TD 的絕佳基礎。

本次研討會展現了AI浪潮對全球智慧財產體系的根本性衝擊。玉井教授的分享顯示,日本正採取務實且謹慎的態度,在現行法律框架內尋找彈性,同時將「AI 發明人」等顛覆性議題提升至國會的政策層級。而Goddar教授的「信託存儲庫」提案,則指出了專利制度若要保持其「促進技術轉移」的核心價值,就必須正視並納入「商業機密」的安全共享機制,而《歐盟AI法案》的監管框架意外提供了實施的契機。兩位講者的分享凸顯了各國在尋求 AI 治理與激勵創新之間平衡的迫切性與不同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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