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管智财所硕士班转所作业公告
(一) 申请时间:108年12月1日至12月30日
(二) 申请资格:
本校硕士班学生于修业第二学年开始前,经原肄业所及拟转入所双方主管同意,申请转所,并以一次为限。
(三) 申请程序:
学生填具学校转系所申请书及本所转入申请书,并检附以下相关审查资料于12月30日前向本所提出申请,
经本所书面审查及面谈两阶段审核。
1. 申请书
2. 申请人资料表
3. 大学及硕士班成绩单
4. 大学成绩排名证明书
5. 自传
6. 读书计画
7. 其他有利审查之文件
(四) 学分认定:通过转所审核者,学生应于转所生效当学期开课日起二周内,
填写学分认定申请书并附成绩单,送本所办理学分认定审核。
(五) 学生申请转入本所当学期不得休学,若于申请核准后办理休学者,其转所自始无效,且不得再申请转所。
转所经核准后,学生不得再申请更改或转回原系所。
(六) 联络人:科管智财所陈助教
电话:02-29393091#89094
E-MAIL:tchen@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