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權專題實作】漫畫工會訪談

  • 2022-04-28
  • 科管智財所
【科智碩110林采薇報導】

訪談日期:2022年4月16日
訪談對象:台北市漫畫工會蕭怡瑩總幹事
 
  本學期陳秉訓老師「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權專題實作」課程與賈棕凱律師合作,前往漫畫工會進行訪談,期能了解我國漫畫產業現今在NFT佈局上所面臨之問題,並協助規劃相關宣導活動。
 
漫畫界對於NFT的態度
  目前漫畫界對於NFT仍處於探索階段,著手往NFT發展的漫畫家並非多數,主要是原先就曾接觸區塊鏈、虛擬貨幣的創作者比較勇於嘗試。此外,NFT主要發售形式為單張圖片,與多數漫畫家「寫故事」的創作理念不甚相符,也導致漫畫界朝NFT領域發展的意願降低。
  NFT在台灣的發展尚非興盛,難以使漫畫家透過創作NFT維持生計,因此台北市漫畫工會目前對於NFT的態度亦保持觀望,比起積極推動更傾向成為輔助的角色,希冀能提供正確且充足的資訊,讓創作者自行判斷是否要發行NFT,並給予相關的諮詢服務與技術支援。
 
漫畫實務發展NFT所面臨的挑戰
  首先是對區塊鏈技術的認識不足,無論是創作者或粉絲、讀者都還需要相關的知識教育,才會比較願意投入NFT領域的發行與交易,否則僅是創作者在新的平台發行創作而無人買單亦是枉然。
蕭怡瑩打趣地說道,業界廣傳一句話:「賣得出去才叫NFT,賣不出去就只是JPG」。其次是上架平台的相關問題,本土自有平台Oursong所涵蓋的市場狹小,創作者能獲得的收益很有限,若想追尋廣大市場就須轉向海外平台Opensea,但該平台使用英語介面,對本土創作者而言操作實屬不易、門檻過高。另外,對外語能力較弱或新興科技敏感度不高的粉絲受眾來說,在海外平台進行交易也十分困難。
  再者,現因管制問題,仍需將虛擬貨幣轉換成代幣始能進行交易。相對地,中國採取的政策則是直接透過人民幣於微信商店進行交易,以便於政府課稅。最後,NFT交易鼓勵買受人不斷轉手,相較於傳統盛行私下帳號、虛擬寶物交易習慣的遊戲產業,漫畫產業的消費者傾向於「收藏」作品或周邊商品,很難像遊戲產業發展出穩定的NFT商業模式。
 
發行NFT可能遇到的著作權問題
  目前漫畫創作者發行NFT的管道大多是與經紀人接洽,但經紀人基於期間有限的授權契約,將作者授權的作品發佈在具有「不可篡改性」的區塊鏈上,會導致授權契約期間屆滿後,已上架的NFT仍永遠存在於區塊鏈上而無從下架的困境,可能衍生不少著作權的歸屬問題。
  另外,基於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的特性,並不存在於專責的管理機關,當自己的創作被第三人任意上架時,NFT交易平台亦無主動審查機制,僅能待收到檢舉時再被動地將侵權NFT的創作下架;區塊鏈的匿名性亦使侵權行為人難以被特定人別,導致創作者難以尋求法律救濟途徑。
 
未來前景

  蕭怡瑩提到,漫威將以連載漫畫打破單圖創作態樣,以數張壓縮pdf檔的方式發行NFT,有望為漫畫產業帶來全新變革;而漫畫工會也正觀望此模式,若有機會,希望能提供創作者不一樣的連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