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級智財組陳芳琦撰稿】
於2025年9月22日,生物科技管理實務課程榮幸邀請中央研究院智財技轉處的經理,且畢業於所上智財組104級的王靚棻學姐蒞校演講,分享她在技術移轉(Technology Transfer)領域的實務經驗,並探討專利布局、授權談判與契約風險控管的各種挑戰。王經理指出,台灣的研發能量主要集中在大學與教學醫院,但這些單位多半缺乏商品化能力,研究若無法順利授權或移轉,該專利就會淪為名副其實的「不動產」,無法充分發揮其經濟效益。接著,王經理以多個角度剖析技轉的難題。首先,若研究涉及人體時,必須經過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 審核,才能確保研究環境一致並維持數據可靠性。舉例而言,中研院早在二十年前即已建置語音資料庫,但因當時未有IRB,而如今面對AI語音技術的爆發潮,授權卻面臨困境,而成為了受限資產。其次,授權模式的選擇亦是關鍵課題,技轉可以透過專屬授權、非專屬授權、材料移轉與資助計畫等方式進行。不過曾有廠商申請專屬授權後,以排除競爭並作為募資工具,但此舉很可能導致技術遭卡住而停滯不前,甚至影響市場的良性競爭。為避免此類問題,中研院會嚴格審查廠商計畫,並在必要時改以非專屬授權,使研究成果能被更廣泛地應用。
談及契約管理,王經理坦言,技轉契約著實比一般商務合約更難撰寫,因為技術是否能商品化充滿不確定性。而中研院的做法是契約中加入「不擔保條款」,明確指出研究單位不保證技術一定能成功商品化;同時亦導入「測試合約」機制,讓廠商先小規模試用,再決定是否簽訂正式授權契約;若合作過程出現糾紛,如廠商認定成果未達標準而拒絕支付尾款,中研院則會選擇終止契約,以確保技術被妥善運用。學術發表與專利申請之間往往存在兩難,論文公開可能破壞專利所需的「新穎性」,因此研究人員必須提前規劃,審慎評估公開時機,以確保其權利保護。
隨後,王經理以「包覆抗菌胜肽生物膜、治療雄性禿功能益生菌」兩個案例,引導同學思考如何進行專利佈局,並討論在何種情況下應選擇放棄申請或設下斷點,以符合成本效益。在QA互動環節中,有同學關心廠商若開發失敗甚至衍生負面新聞或爭議,是否會損害中研院聲譽?王經理回應,此時會於契約明定不得使用中研院的商標或名義,僅能標示專利來源,以避免引人錯誤。至於如何進行專利技術鑑價,她表示常以成本法、收益法或參考先前授權案例,但最終仍需透過專業判斷與市場敏感度來權衡。她鼓勵同學勇於跨域學習,因為技術移轉並非單純的「賣技術」,更是一門結合法律、產業分析與研究倫理的專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