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權專題實作】智財諮詢活動心得

  • 2022-06-06
  • 黃鈺婷
【科智碩110王澤元、黃凡源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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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歡迎,您們這邊請!」穿越一條平常沒走過的通道,進入了開拓動漫祭的會場。今天,我們被當成特別來賓,坐到專屬的位置—智財議題諮詢委員。看著爭奇鬥豔的Coser熙來攘往時,感受到愉快輕鬆的氣氛,但心中還是不由得升起一股小緊張。「等等會被問什麼問題?不小心講錯了怎麼辦?」肩負專業形象,最害怕的是不小心給前來諮詢的人錯誤引導。在正式開始前,大家都不約而同地拿資料拚命讀,老師也不例外。

  本次活動主導者是陳秉訓老師,多年來堅持開設「文化產業與智慧財產權專題實作」這堂課,讓台灣的文化產業智財議題能被重視。在動漫相關智財議題耕耘多年,每年各大動漫祭都能看到老師穿梭的身影。從諮詢者口中得知,許多人甚至已成為老主顧,參加動漫祭為要尋找老師,詢問目前遇到的智財煩惱。

  當天參與的學生有四位,其中兩位具有法律背景,於是順理成章地分為兩組,面對前來諮詢的創作者。第一組遇到的諮詢者多為二次創作及預防侵權的問題,包含進行二創與身為原創的創作者。「二次創作」為動漫界致敬及匯集粉絲認同感的常見手法,然實際上在著作權法並無二次創作的用語,而是重製權的使用。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著作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因此,欲行使重製及二次創作者,應向著作人取得授權。對於原創者,我們也告知著作權法的保障於創作完成即享有保護,但為利於未來侵權訴訟之舉證,應盡量保有創作歷程的相關紀錄,以證其原創性。

  第二組面對的諮詢問題雖少,但較重大且棘手。其中一位認為其開發產品(紙牌桌遊)遭同業規模較大的競爭公司模仿,諮詢者想主張權利,卻又不知如何因應。我們從著作權的概念給予建議:設計專利對於設計產品有更穩固的權利保障,諮詢者可找事務所洽談,得到想要的答案。另一宗問題則是有關網路圖文作家的創作遭競爭同業惡意盜用,並冠上迥異於該圖文作家立場的發言,欲惡意中傷其苦心經營的形象。該案主事者也當機立斷地向警方報案,目前即將進入檢察官訊問程序,其問題圍繞在後續流程會怎麼進行,應如何主張賠償金額等。我們也根據《著作權法
第88條給予建議:該作家可透過證明圖文被盜用的前後營收差異以主張賠償金額,於網路創作產業更能使用粉專流量或發文按讚數進一步主張,此策略也同時反應該惡意盜用同業在盜文前後的網路聲量,為另一種主張賠償金額的方式。

  很快地,活動就進入尾聲,但很幸運地,這次遇到全方位的問題,從探討著作本身成立與否—原創性的認定,到授權策略、對手侵權,甚至是已提起訴訟,如何主張賠償及後續訴訟的議題。過程中的確有挑戰,卻讓我們能全面地從實務層面進行著作權議題的探討。這堂戶外實作課帶給我們最大的啟發,是學會從不同面向去考慮智財問題的諮詢者,如何使其效益最大化?也著實為我們的實務工作履歷增添了精彩且珍貴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