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与智慧财产权专题实作】智财谘询活动心得

  • 2022-06-06
  • 科管智财所
【科智硕110王泽元、黄凡源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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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们这边请!」穿越一条平常没走过的通道,进入了开拓动漫祭的会场。今天,我们被当成特别来宾,坐到专属的位置—智财议题谘询委员。看着争奇斗豔的Coser熙来攘往时,感受到愉快轻松的气氛,但心中还是不由得升起一股小紧张。「等等会被问什么问题?不小心讲错了怎么办?」肩负专业形象,最害怕的是不小心给前来谘询的人错误引导。在正式开始前,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拿资料拚命读,老师也不例外。

  本次活动主导者是陈秉训老师,多年来坚持开设「文化产业与智慧财产权专题实作」这堂课,让台湾的文化产业智财议题能被重视。在动漫相关智财议题耕耘多年,每年各大动漫祭都能看到老师穿梭的身影。从谘询者口中得知,许多人甚至已成为老主顾,参加动漫祭为要寻找老师,询问目前遇到的智财烦恼。

  当天参与的学生有四位,其中两位具有法律背景,于是顺理成章地分为两组,面对前来谘询的创作者。第一组遇到的谘询者多为二次创作及预防侵权的问题,包含进行二创与身为原创的创作者。「二次创作」为动漫界致敬及汇集粉丝认同感的常见手法,然实际上在着作权法并无二次创作的用语,而是重制权的使用。根据《着作权法》第22条:着作人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专有重制其着作之权利。因此,欲行使重制及二次创作者,应向着作人取得授权。对于原创者,我们也告知着作权法的保障于创作完成即享有保护,但为利于未来侵权诉讼之举证,应尽量保有创作历程的相关纪录,以证其原创性。

  第二组面对的谘询问题虽少,但较重大且棘手。其中一位认为其开发产品(纸牌桌游)遭同业规模较大的竞争公司模仿,谘询者想主张权利,却又不知如何因应。我们从着作权的概念给予建议:设计专利对于设计产品有更稳固的权利保障,谘询者可找事务所洽谈,得到想要的答案。另一宗问题则是有关网络图文作家的创作遭竞争同业恶意盗用,并冠上迥异于该图文作家立场的发言,欲恶意中伤其苦心经营的形象。该案主事者也当机立断地向警方报案,目前即将进入检察官讯问程序,其问题围绕在后续流程会怎么进行,应如何主张赔偿金额等。我们也根据《着作权法
第88条给予建议:该作家可透过证明图文被盗用的前后营收差异以主张赔偿金额,于网络创作产业更能使用粉专流量或发文按讚数进一步主张,此策略也同时反应该恶意盗用同业在盗文前后的网络声量,为另一种主张赔偿金额的方式。

  很快地,活动就进入尾声,但很幸运地,这次遇到全方位的问题,从探讨着作本身成立与否—原创性的认定,到授权策略、对手侵权,甚至是已提起诉讼,如何主张赔偿及后续诉讼的议题。过程中的确有挑战,却让我们能全面地从实务层面进行着作权议题的探讨。这堂户外实作课带给我们最大的启发,是学会从不同面向去考虑智财问题的谘询者,如何使其效益最大化?也着实为我们的实务工作履历增添了精彩且珍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