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智碩107徐雲舫 報導】
漫畫創作者遭遇的法律問題:維權困難
賴有賢先生表示著作權在判定侵權的標準上十分嚴格,如果侵權作品中的人物表情或動作與原作有些微不同,法院就可能判定沒有侵權。而漫畫家蕭言中的侵權案件中,法院雖已認定侵權,最終卻僅判決有期徒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他擔心此判決結果不足以形成對侵權人的威嚇效果,未來會影響對其他漫畫家合法權益的保障。
除了國內侵權案件,賴有賢先生亦以自己的作品在中國未經授權被放到網路平台上為例,說明跨國維權的困難,創作者難以循法律途徑獲得賠償,這對台灣的動漫產業發展也是極為不利的因素。
【圖 / 徐雲舫提供】賴有賢理事長於演講後,與陳秉訓老師和同學們交流
台灣漫畫產業的現況
賴有賢先生談到最初台灣漫畫產業是以盜版日本漫畫起家,以未經日本出版社合法授權的週刊雜誌培養廣大的讀者群,讀者自然也是以看日本漫畫為主流,雖培養出廣大的漫畫讀者群,卻相對排擠了台灣本土漫畫的發展空間。
現今,台灣漫畫界已有多樣化的發展。例如IP經營平台「鏡文學」,扮演媒合角色對接產業與創作者,為作品的商業化挖掘更多可能性。各種類型的網路閱讀平台也提供創作者推廣作品的途徑,並相當程度改變了漫畫的形式,從以往紙本左右翻頁的分鏡方式,發展出上下滑動的條漫,這種趨勢也呼應了使用行動裝置閱讀的廣大需求。亦有部分創作者直接透過臉書、IG、Plurk、YouTube等社群網路平台自行張貼作品,成為自己經營品牌的自媒體,使作品發行和創作者獲利模式不再受限於出版社,進而激發出更多元的創作形式。此外,賴有賢先生特別提及貼圖這種現代通訊軟體發展下的產物,其成本低,收益高,回本效率快,在妥善經營行銷下甚至可以成為一個品牌,是現今漫畫產業的商機之一。
台灣漫畫產業的未來發展
賴有賢先生認為,漫畫品牌與經紀人制度會是未來台灣漫畫產業發展的方向,並舉知名繪師幾米的作品為例,在幾米的經紀公司墨色國際的經營下,已成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文創品牌之一,更在台灣各地吹起幾米裝置藝術的風潮。最後,賴有賢先生建議科智所的同學,除了提供創作者法律諮詢的服務外,亦可嘗試往IP商業化的方向,思考如何協助創作者包裝、經營作品,打造出獨具特色的漫畫品牌。
【圖 / 徐雲舫提供】台北市漫畫工會賴有賢理事長演講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