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智硕107徐云舫 报导】
漫画创作者遭遇的法律问题:维权困难
赖有贤先生表示着作权在判定侵权的标准上十分严格,如果侵权作品中的人物表情或动作与原作有些微不同,法院就可能判定没有侵权。而漫画家萧言中的侵权案件中,法院虽已认定侵权,最终却仅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可易科罚金。他担心此判决结果不足以形成对侵权人的威吓效果,未来会影响对其他漫画家合法权益的保障。
除了国内侵权案件,赖有贤先生亦以自己的作品在中国未经授权被放到网络平台上为例,说明跨国维权的困难,创作者难以循法律途径获得赔偿,这对台湾的动漫产业发展也是极为不利的因素。
【图 / 徐云舫提供】赖有贤理事长于演讲后,与陈秉训老师和同学们交流
台湾漫画产业的现况
赖有贤先生谈到最初台湾漫画产业是以盗版日本漫画起家,以未经日本出版社合法授权的周刊杂志培养广大的读者群,读者自然也是以看日本漫画为主流,虽培养出广大的漫画读者群,却相对排挤了台湾本土漫画的发展空间。
现今,台湾漫画界已有多样化的发展。例如IP经营平台「镜文学」,扮演媒合角色对接产业与创作者,为作品的商业化挖掘更多可能性。各种类型的网络阅读平台也提供创作者推广作品的途径,并相当程度改变了漫画的形式,从以往纸本左右翻页的分镜方式,发展出上下滑动的条漫,这种趋势也呼应了使用行动装置阅读的广大需求。亦有部分创作者直接透过脸书、IG、Plurk、YouTube等社群网络平台自行张贴作品,成为自己经营品牌的自媒体,使作品发行和创作者获利模式不再受限于出版社,进而激发出更多元的创作形式。此外,赖有贤先生特别提及贴图这种现代通讯软件发展下的产物,其成本低,收益高,回本效率快,在妥善经营行销下甚至可以成为一个品牌,是现今漫画产业的商机之一。
台湾漫画产业的未来发展
赖有贤先生认为,漫画品牌与经纪人制度会是未来台湾漫画产业发展的方向,并举知名绘师几米的作品为例,在几米的经纪公司墨色国际的经营下,已成为台湾最具代表性的文创品牌之一,更在台湾各地吹起几米装置艺术的风潮。最后,赖有贤先生建议科智所的同学,除了提供创作者法律谘询的服务外,亦可尝试往IP商业化的方向,思考如何协助创作者包装、经营作品,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漫画品牌。
【图 / 徐云舫提供】台北市漫画工会赖有贤理事长演讲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