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访活动】最高行政法院与民有约 2023-03-03 黄钰婷 【科智硕111陈珮甄报导】 为拉近民众与法院间的距离,最高行政法院于112年2月17日举办「与民有约」活动,邀请本校师生,由本所宋教授皇志、庄副教授弘钰率队参访。 活动由最高行政法院吴院长明鸿致词揭开序幕,院长表示最高行政法院将持续举办民众参访活动,加强与社会对话,推广法治教育。接着由最高行政法院文书科科长简介最高行政法院业务概况及各项便民服务措施。 此次最高行政法院特别借由大法庭审理「111年度大字第1号」商标异议事件行言词辩论期日,由智慧财产权事件专股的林法官惠瑜担任本次民众参访活动主持人。 大法庭此次审理系由最高行政法院提案(111年度征字第2号),由两造当事人就法律争议「商标法第30条第1项第11款后段所述之着名商标,其着名程度应否解释为超越相关消费者而达一般消费者普遍知悉之程度,始有该后段规定之适用?」此提案行言词辩论。林法官惠瑜借由深入浅出的解说,让参访的师生在大法庭开庭前,迅速掌握案件法律争点。随后从实地旁听法庭活动当中,本校师生亲身体验行政诉讼及大法庭制度于实务上之运作,并对大法庭言词辩论活动留下深刻印象,增进对于司法的信赖。而主持人林法官惠瑜就111年度大字第1号事件法律争点综合说明,搭配有奖征答之寓教于乐方式,推广法治教育,气氛热烈。 最后由司法院导览有百年历史的司法大厦,见证我国司法史上重要的演进历程。并在司法院研究法官馀欣璇的带领下参观宪法法庭,经由其解说,让大家对于今年甫上路的宪法诉讼新制有初步了解。活动在司法院与本校师生温馨交流中圆满落幕。非常感谢最高行政法院的邀请,此次宝贵的参访活动让同学们获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