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平台】从IP看台湾电影产业:价值创造与商品化法律议题

  • 2016-06-13
  • 科管智财所
【科智所104级赵御廷报导】 此次崇智协会产业平台的演讲邀请詹婷怡学姐回到所上演讲 ,詹学姊除了曾参与「父后七日」、「赛德克‧巴莱」等知名电影外,更担任资 策会科法所所长一职,负责数码汇流、科技法律相关政策拟定,学经历丰富, 此番演讲以智慧财产权的角度切入,讲述现行影视产业现状,开头即叮咛科智 所学生如果日后意欲踏入该领域,必定得要时时关心产业趋势,足见学姊对同学的期许。
  詹婷怡学姐大学时因锺情于文学艺术,毕业应届考上律师后,即以着作权 法为执业重点,其后赴英国进修智慧财产权法,回台思忖后,毅然投入电影制 作,从基层慢慢做起,对于台湾影视产业有其独到的心得,学姐认为网络时代 的冲击下,传统媒体界线逐渐模糊,我国法因应国际趋势,于着作权法中创设 公开传输权后,数码汇流地位逐渐上升,管制面的调适如广电三法之修订争议 ,更凸显此议题重要性。
  学姊从管制面出发,论及文化治理的概念,虽然文化概念相当广泛,一旦 政府介入治理,势必得涉及资源的调配,而在全球化下的文化治理,更是国际 贸易上的新兴议题,学姊指出国际谈判上,各国多以保护文化多样性作为谈判 的筹码,阻挡外国影视大举入侵,而中国、韩国则借此逐步调理电影工业,另 一方面,原本素有「东方好莱坞」的香港,在和中国签订CEPA后,电影人才 严重外流,强盛的电影产业一夕崩溃。相形之下,台湾的电影产业受到外国强 片夹击下,萧条了许多年。
  话锋一转,谈到时下媒体以网际网络为桥梁,即时性、互动性的社群发展 ,社群媒体逐渐成为众人接收资讯的耳目,影音串流公司如Netflix 爱奇艺网从 新媒体浪潮中异军突起,逐渐从资讯传递者转变成资讯制造者,公司的价值取 决于提供的服务内容,而智慧财产权(尤其是着作权)恰好能够提供有效保护。
  最后,学姊勉励各位,不要只想着成为法律顾问,更要成为智慧财产的管 理者,如同电影的制片一样,妥善调适各方参与者的关系,才能创造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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